目前社會上存在一些設備安裝的“游擊隊”。沒有專業資質,沒有固定持證人員,到處掛靠,在業務承接上完全依靠低價取勝,在實際操作中為節省成本,只能以損失安全為代價,造成巨大的安全隱患。一些具備資質單位因為蠅頭小利。愿意出借資質。這些單位未認識到其承擔了“游擊隊”所有的安全職責,風險極大,稍有不慎往往是討小便宜吃大虧。也有部分土建施工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市場競爭激烈帶來不正當競爭頻發的情況下,選擇價低質劣的設備及安裝單位(這類單位大都存在掛靠、借用資質現象),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伏筆。
因此,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在尋找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時。一定要對方出示設備安裝資質原件。并按要求履行方案審批手續,并簽署安裝安全合同。同時安裝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前必須先履行告知義務。
設備安裝單位每承接一項工程,都應主動出示設備安裝資質原件。提供設備安裝資質復印件時。為防日后被假冒和濫用,都要在其上加蓋紅章并寫明所用具體工程。同時還應提供所有拆裝人員的操作上崗證復印件(須加蓋安裝單位公章)、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方案。并簽定有效的正式合同(合同中應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的拆分)。文章由http://www.fengdejixie.cn/首發于機械社區,轉載請保留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