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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J1 s' ^+ [ 1.1. 試車目的與要求
起重機總裝后,應按本大綱要求進行試車(大修后,也可參照本大綱試車)。其目的是檢驗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參數和金屬結構與各部件承載能力,確保其安全工作。
試車共分三個階段進行:空載試車,靜載試車,動載試車。這三階段的試車中,要求在前一階段的試車符合要求后,方能著手進行下一階段的試車。
本大綱中未能涉及到、而合同中要求的檢測項目由質檢部門進行測試記錄。
1.2.1. 在試車前的外觀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有:
所有機構的零部件安裝位置正確,數量齊全。
所有的結構件不應有異常變形和損傷。
油漆符合技術規格書和涂裝工藝要求,色澤均勻,耐久性好。
所有裝置必須安裝牢固和規范。
電路管線、液壓管線和潤滑管路等各管線排列整齊、均勻。
液壓管路和潤滑管路及各潤滑部分無油液外漏。
各性能標牌、指示標牌和警告標牌等標志清晰無誤。
1.2. 試車前的準備工作
試車由本公司負責,由檢驗人員、司機、鉗工、電工、冷作、電焊、起重、設計人員和安全員組成試車小組,并邀請用戶代表參加。試車小組應熟悉起重機技術性能、使用說明書和試車項目,學習有關試車安全知識,并根據試車各階段要求,測定記錄各類技術數據,最后由質量檢驗部門提供試車報告。做模擬試驗應由有實際操作經驗的熟練司機執行。
配備各類測試儀器。
電氣儀器和器械。
機械測量器械。
配備必要的工具。
需配備好試驗所需的試驗載荷及相應的吊掛索具,試驗載荷的精度為±1%。
劃定試車區域,掛上醒目標志,嚴禁無關人員或其他車輛進入試車區。由安全部門派人員參加并負責在整個試車期間的安全檢查工作。
1.3. 試車前的檢查工作
結構和外形主要尺寸測量。
檢查金屬結構安裝情況,特別是重要聯接焊縫有無遺漏,缺損,裂紋等異常情況。
檢查各緊固件連接可靠性。
檢查傳動機構安裝情況,主要是對中心誤差值。
檢查主副起升鋼絲繩纏繞情況,并檢查各鋼絲繩接頭及壓板螺栓緊固情況。
檢查滑輪組軸和緊固零件,連接板系統和軌道件情況。
檢查吊鉤及滑輪系統及其附件和連接件情況。
檢查緩沖器。
檢查各潤滑部位是否按要求加注潤滑油或油脂。
檢查梯子平臺走道和所有防護裝置安全可靠性。
電氣設備檢查。
根據規定要求對高壓電纜和高壓設備進行耐壓試驗,必須經供電部門認可和檢測。
進行電動機絕緣測試,并提供報告。
根據規定要求其它電氣線路的絕緣電阻。
檢查交直流拖動控制系統接地的正確性,要求操作設備手柄靈活、可靠。
液壓系統的檢查。
檢查各液壓元件的安裝管路的連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按要求加注了液壓油。
確認整個液壓系統內無雜質進入;各法蘭及管接頭的聯接處無滲漏。
排除整個液壓系統中的空氣。
1. 空載試車
2.1 空載試車的目的
經過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測,一切均屬正常后,方可著手空載試車。空載試車的目的是檢查發現并及時排除總裝后起重機存在的問題,建立運行和顯示功能,為靜載和動載試車做好充分的準備。
各機構的空載試車,先分別單獨間斷慢速動作幾次,無異常情況后,方可以額定速度試車以及聯動試車。
2.2 空載試車時的要求
主電路斷路器與開關的檢查。
緊停開關的測試。
確認電機轉向與工作機構的協調性。
檢查調整各傳動機構動作情況。
檢查調整各操作手柄和運動動作一致性,檢查調整各操作按鈕和運動一致性。
調整各類限位開關、聯鎖裝置的安裝位置和動作情況。
對以下各機構和部件進行空載試驗,并測量記錄有關技術數據。
2.3 主副起升機構試車
機構手動盤動測試、空卷筒空載測試認為正常后,方能進行空載升降動作,先低速升降3~5次,經檢查驅動機構、制動及安全限位(終點限位, 減速限位)等正常后再進行額定速度的升降。
檢驗項目:
檢查電動機動作方向和同步情況。
檢查操縱手柄和升降動作的一致性。
檢查驅動電機、減速箱、軸承運轉情況,是否有異常噪音、異常振動和異常發熱。
檢查各傳動部件支座連接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是否正確
檢查并調整編碼器和凸輪限位器和起升高度的一致性。
檢查并調整重錘式限位開關的工作情況。
檢查各制動器的制動情況、同步情況。
根據設計要求,調整起升高度測定吊鉤的最高高度。
將手柄推向快速,以額定速度升降,檢查起升機構工作情況和吊鉤升降動作。
測定起升和下降的額定速度,并分別記錄其電機的電流及轉速以及起制動加速時間。
檢查吊鉤在陸側區域下降離地一定距離時的慢速下降情況。檢查吊鉤上升終點前的慢速上升情況。
下降離地一定距離時(處于減速階段)緊停,測量下降距離。
檢查應急操作。
副起升機構試車參照主起升機構進行
2.4 變幅機構試車
檢查電動機動作方向和同步情況。
檢查操縱手柄和變幅動作的一致性。
檢查驅動電機、減速箱、軸承運轉情況,是否有異常噪音、異常振動和異常發熱。
檢查各傳動部件支座連接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限位開關的安裝位置是否正確
檢查并調整編碼器和凸輪限位器和變副角度一致性。
檢查并調整機械角度指示盤的準確情況。
檢查各制動器的制動情況、同步情況。
檢查并調整制動器的制動情況,要求正常停機時延時后制動,防止過大沖擊。
2.5 回轉機構試車
旋轉運行方向與操縱手柄動作的一致性;
檢查驅動電機、減速箱運轉情況;
檢查旋轉制動器的工作情況;
檢查旋轉制動器限位、腳踏開關限位工作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檢查旋轉錨定裝置與旋轉運行的聯鎖;
以額度速度左右旋三次,測量電機的電壓、電流、轉速及旋轉運行速度。
2. 額定載荷試車
3.1 額定載荷試車目的
額定載荷試車是為了證實起重機能夠勝任實際作業,其中包括證實各機構單獨或組合工作能力,證實主要金屬結構的承載能力,測定起重機額定工況下的參數。
3.2 額定載荷試車項目
吊起額定載荷,然后以額定速度升降三次,測量電機的電壓、
電流、轉速及起升運行速度。
吊起額定載荷,起升至適當高度,旋轉機構以1/2額定速度左
右旋轉1次,然后以額定速度左右旋轉三次,并測量電機的電壓、電流、轉速及旋轉速度;
吊起額定載荷,起升至適當高度,變幅機構以1/2額定速度
增幅減幅1次,然后以額定速度增幅減幅三次,并測量電機的電壓、電流、轉速及變幅速度;
聯合操作
在各機構分別試車,動作正常后,可進行聯合動作,先分別作起升—變幅,起升—旋轉,旋轉—變幅的聯合動作。
注意:每一動作先用低速進行1次,再以額定速度進行3次。帶載高速聯合動作時,應特別注意人機安全。
3.3 完成額定載荷試車后,進行全機檢查,各機構緊固件牢固性、
減速箱有無漏油、運動部件有無異常發熱、結構件有無開裂等。
3. 靜載試車
4.1 靜載試車目的
靜載試車是為了證明起重機鋼結構件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起重機通過了靜載試車,也不意味著它允許超載作業。
4.2 靜載試車項目:
按附件《起重機主要技術性能參數》的要求進行配載,標準如下:
配載:起重量=額定載荷´125% (GB 標準)
靜載試車的幅度取22米,僅起升機構動作,靜載載荷離地應避免沖擊,載荷離地0.2米,歷時10分鐘。
本試車僅記錄負荷、幅度、重物離地高度和停留時間并觀察臂架傾斜及起重機穩定性。
試車后檢驗起重機狀態:鋼絲繩端部固定處有無松脫,起升機構底座連接處和機構各支承受力點處有無異常情況;傳動機構有無異常;檢查金屬結構有無永久變形,焊縫有無開裂。
4. 動載試車
5.1 動載試車目的
動載試車主要是為了驗證起重機的機構、結構和制動器超載時的工作性能及承載能力。通過了動載試車的起重機并不意味著允許超載作業。
5.2 動載試車項目:
按附件《起重機主要技術性能參數》的要求進行配載,標準如下:
配載:起重量=額定載荷´110% (GB 標準)
吊起動載試車載荷,起升、旋轉、變幅分別以2/3的額定速度 運行(無調速的機構以額定速度運行),檢查項目與額定載荷單一試車項目相同。但不考核機構參數。
考慮到配載的便利,動載試車中,可插入檢查整定超載及力矩保護裝置功能。
完成動載試車后,進行全機檢查,各機構緊固件牢固性、減速箱
有無漏油、運動部件有無異常發熱、結構件有無開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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