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的時候公司和澳洲某大學的某教授合作開發一臺實驗型設備,我主要負責該設備的機械設計、標準件選型、電器元件的選型(配合電氣工程師)、售后服務和維護。因為是研發型的項目,公司領導為了鼓勵員工答應給我的技術提成是2500元/臺。合作方主要負責設備的銷售。
" s" T& M0 R4 P. ~( v# b0 Z2012年8月份的時候,該設備研發成功。
* T2 R: I9 _( W0 ~2013年,該設備總計售出10臺。但是沒有兌現給我的技術提成。
+ i) ?7 v4 b1 \6 W4 v. G2013年,該設備總共申請國家專利5項,政府扶持資金20W。但是因為在申請的時候沒有和合作方協商,也沒有把他們的相關人員的名字寫上,所以最后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 I! B9 b* K2 s: F" b
2014年上半年,該設備的銷售業績是0。公司目前都是在給一家研究所做方案,一個方案前期的設計和評審基本上需要半年甚至是一年,所以就效益而言幾乎沒有。今年年初至今公司都處于負債狀態,要不是有其他子公司支撐著,面臨著關門的局面。 集團公司領導認為該項目涉及到的行業前景非常好,所以就把這個項目移交給了新加坡總部,請了相關專家來共同開發,還擬好了技術協議,分配了各方受益比例,其中項目總經理1人,項目技術總監1人,項目執行總監1人,顧問4人,設備開發1人(就是我)。NND,就我一個人干活上面卻有7個領導?!而且給我的受益比例只有0.5%。 7 i) Z, ~' q& W/ ~6 Q! o" {
再說原先的合作方現在注冊了一個公司準備開發小型量產設備。他們原先請了一個機械工程師來把我們設備拆了測繪,準備找其他廠家生產。但是現在他們找其他廠家生產的實驗型設備有很多問題,多次打電話給我去幫忙解決,當然我沒有去,因為考慮到公司層面的很多因素。現在他們又請了一個研究生畢業的機械工程師,但是因為對加工工藝這方面不了解,設計出來的東西有很多問題。所以原先的合作方領導想挖我過去,工資比現在的高1/3。
7 {2 N( W# Q7 l2 T7 P1 \ `今年的9月底,我現在的公司要從SHANGHAI搬去KUNSHAN了,所以我在猶豫要不要隨遷?如果不隨遷,我肯定要和領導解決我的技術提成和經濟補償(在公司6年了,是否可以補償6個月的工資?)。另外我是否要去原先合作方那邊?因為現在合作方也是在創業階段,需要融資才能將項目做好做大,我如果過去是否應該讓他給我相應的股權? O1 m0 @$ L& y
如果這個項目研發成功了,那前景是一片光明;如果研發失敗了,我就要一切重頭開始。畢竟不是機械專業出身了,30出頭的人了,又是女生,再要找工作或者轉行,是不是更難了? " y. q i3 B5 c W
現在真的是很矛盾啊! |